4,200噸 /日(內湖 900 噸 /日,木柵1,500噸 /日,北投1,800噸 /日1998,7正式營運),如果扣除歲修時間計算,則今年7月後台北市的三座焚化廠將可處理3,360噸 /日的垃圾量;而台北市1997,1-10月的垃圾量平均為3,316噸 /日;要是我們的垃圾多元化處理方式(減量、資源回收、堆肥化、…)推展的順利的話,加上台北市垃圾量每年呈遞減的趨勢(1994年3,754噸 /日,1995年3,520噸 /日,1996年3,459噸 /日,1997年3,316噸 /日 ),難怪台北市環保局開始擔心不夠垃圾來燒的窘境。1998,2,16自由時報報導”北投焚化廠啟用後,台北市進入垃圾完全焚化時代,不過全市一般家戶的垃圾量,卻不足以供應現有三座焚化廠的焚化量,環保局考慮強制要求民間代運垃圾進入焚化廠,並彈性調配三座焚化廠的歲修時間,以免面臨向台北縣借垃圾來燒的窘境。”
目前台北市已完工的三座焚化廠處理容量總計為
環保署指出「興建大型焚化爐為解決國內垃圾出路必然的趨勢」。在國內各管制法規及設施,尤其對排放管制、灰渣污泥處理未能制定妥善的辦法前,大肆鼓吹獎勵興建大型焚化爐,把看得到的有形廢棄物,轉化為看不見的有毒危險污染源,並非負責任的政策。處理廢棄物政策的最高原則應是完全解決問題,而不是以掩人耳目的方法將看得見的問題轉化為更嚴重的看不見的公害,又不提供人民正確的資訊及可能的風險;不應大玩愚民手法,宣稱焚化爐為高科技、零污染,且在焚化爐煙囪上建餐廳,做起活體試驗秀。
下面提供德國
RETHMANN的整合垃圾處理系統以供大家參考;該系統處理垃圾的流程分為六個步驟:第一層:收集 ─已分類或未分類的垃圾。
第二層:分類 ─以人工或自動化(如風選、磁選等)作分類及資源回收。
第三層:機械處理─處理各種資源回收物以資再生利用。
第四層:生化處理─以生物分解還原或堆肥化處理。
第五層:焚及熱能再利用─未能回收之可燃物以焚化處理,產生之熱能收集利用,如發電或供暖氣。
第六層:掩埋及熔渣再利用─無法焚化或焚化後之灰渣必須以掩埋處理。
要能真正解決垃圾的問題,唯有大家都有下列基本概念,且以行動來實踐,自己產生的問題自己來解決;如此因我們追求舒適生活而必然產生的垃圾,才能與我們和平相處:
減量(Reduce):解決問題的最佳方法
分類回收(Recycle)
堆肥處理(Compost)
掩埋(Landfi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