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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應制度性解決006688爭議 而非跟著投機客炒地皮

台灣農地長出很多工廠,是許多人心中的痛,這問題根源之一,其實不是許多業者原本即不想守法,而是因為合法工業用地淪為囤地炒作標的,貴到讓許多想要從事工業生產的人買不起,其中許多就鋌而走險成為農地工廠,造成農地像是工業區,工業區卻反而像農地的亂象。

所以我們認為,政府開發的工業區土地,不應販售,而是應以合理價格出租給想要好好從事工業生產並願意遵守相關規定的業者。

當然,我們無法預設每個想要買工業用地的業者都是要炒地皮的,因此在政府還未能完全落實工業區土地只租不售政策之前,也應秉持誠實信用原則,執行過去推出但還未落日的工業區土地租售政策,若期間要有所改變,也要考量當初響應政策者的信賴利益。

以上是我們的立場,合先敘明。底下則來看一個故事。

如果你剛入社會,想要買房,政府為鼓勵像你這樣的年輕人來買他們蓋的社會住宅,提出所謂的006688方案,跟你簽約20年,讓你分期付款來買房,每年付的分期款項以租金名義給付,但考量到年輕人剛入社會時口袋裡還沒有什麼錢,於是前兩年免租金,第三、四年租金打六折,第五、六年打八折,之後不打折。如果你這二十年都有按時繳租金,二十年繳完後,繳的錢大概就等於當年你直接買房的錢,就能無痛接軌取得房子,成為你終生的依靠,溫暖的家園。

政府說,在二十年期間內,你隨時可以提出承購房子的申請,承購時所需付出的金額,為簽約當年議定的房價,扣除你提出申購之前已繳的房租。

而房租,由於是等同二十年分期付款買房來計算的分期款項,因此這租金其實是比一般房租還要高。但鐵定值得,政府說。

不過,十年過後,政府看到市場上房價節節高升,覺得他們的社會住宅可以賣更好的價錢,心癢難耐,於是修改社會住宅租售管理辦法,規定如果簽約當年議定房價和社會住宅租戶提出承購時的市場價值相比太低,顯然不合理時,政府可以用承購時的房價來賣房子。這等於政府以法律制定權力毀棄當年和人民簽訂的契約。

許多社會住宅租戶事業順利,在還沒到十五年就買下了房子,受到這政策變動影響不大,但是老林人生困頓,拖到第十五年才提出申請,卻又受到社會住宅管理單位的刁難,說他家人口太少,實際居住空間比例太低,不符合資格,於是拖到快二十年,在他透過各種管道陳情下,終於取得承購資格,但這幾年期間剛好遇到中美貿易大戰以及中國對香港民主的迫害,有許多從中國回流的人口與香港移民到處在買房,市場上房價已經漲到好幾倍,於是政府根據規定跟老林說,你必須再付出6000萬才能買下房子,而且必須在二十年契約有效期間內買下,否則等到契約中止後,雖然你可以繼續簽約住房,或之後你存購錢想要買房,你也有優先承購權(如果房子還沒被買走的話),但你這二十年內付出的房租,即時高達4000萬,就「只是」房租,即使你買不下房子,也無法部份退回,之後買房時也無法再折抵房價。

把房子換成工業區土地,以上的故事就是黎民幼兒園長林金連所遇到的倒楣事,這真是讓人匪夷所思、實在看不下去;於是有批熱心的人士,正發起公民借款行動,希望能幫林園長湊足這6000萬,讓他之前付出的4000萬與將近二十年來所經營的事業,不會完全落空。

阿正更慘。他也是當年響應006688方案,租了一塊工業區土地,蓋起了廠房,繳了十多年左右的地租,不幸有一年遇到了颱風,把他的廠房與機械設備吹壞了,他損失極大,無力續繳租金,結果政府不但沒有協助渡過難關,還插上一把刀,終止其契約,然後之前分期繳交、以租金為名給付的購地款項,就完全落入政府口袋,不僅廠房、機械設備被颱風吹壞了,地也沒了,錢一點也退不回,總計損失上億元。後來他上訴沒有成功,就摸摸鼻子籌款把地買回來,讓事業重新開始,但心很不甘、很不甘。

他說,其實這不是個案,還有許多類似境遇的人。只要請立法委員把因故中止006688契約的名單調出來,就可發現許多類似案例!

是啊,這不是個案,而是制度性坑人,主導者竟然是政府,難怪台灣島上詐騙滿天飛!我們要求政府應制度性解決006688爭議,最好是採取工業用地只租不售,同時顧及當年響應政策者已付出代價,不應詐騙治國;要以公平正義、公共利益為依歸,分配稀有的生產用地,而不應跟著投機客炒地皮。

  •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 秘書長。
  • 發表日期: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