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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風險

我們從SARS看到什麼?

我國SARS的疫情擴大,已折損了5位醫護人員為了救人而受害的悲劇,而目前仍無跡象顯示疫情已受到控制。何以SARS會在被認為醫衛建設不錯的我國也肆無忌憚的橫行?猶記得在今年三月三十一日即將接任疾病管制局的蘇益仁警告說:「台灣的SARS疫情將如壓力鍋悶爆開來」。果如其言,短短的一個多月,疫情就遍佈全國,幾乎在一夕之間擊潰了我國耽於安逸毫無危機意識的社會,,也揭開了普遍存在的官場醜態和人性弱點。

首先,我們不得不質疑我國官僚體系的行政能力。至今各種政策仍奉行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末端處理思考,未能有前端管理和宏觀的整合思考模式,以至於從中國和香港發生SARS疫情擴大之時,未立刻啟動預警和預防的管制措施,防止境外和境內的疫情擴散。同時根據媒體報導,衛生署竟然連全國醫療院所的口罩需求量,都無法精確估計;另外在追加500億防疫預算的編列上,竟然還出現在國難和財政拮据之時,許多單位仍為掌握資源供己役使而浮濫編列的情形。這些一一顯示我國官僚體制仍充斥著結構性的問題,行政革新似乎仍未貫徹,還有待繼續努力。

環境與健康: 

SARS疫情的環境觀點

近日,SARS在台北市已漸形成疫情,藉這次事件的發展,談談其環境觀點。雖然它本然是屬於醫療與衛生保健的課題,但也是生活環境條件的課題之一。環保單位也已直接參與疫情防制工作。

目前,環保單位在分工上,進行「加強居家環境及公共場所的消毒」及「隔離者廢棄物的收集處理」(及原已在做的醫療廢棄物清理及管制),由於台北市華昌國宅感染事件,環保署正調查汙水來源及是否涉感染途徑。在上年度的下半年及今年年初,環保單位的重點一直放在登革熱的防治上;上個月,腸病毒也蠢蠢欲動。實務上,可推動所謂「環境衛生三合一防治」工作,即包括SARS、登革熱、腸病毒三項的防治一齊來,進行整體的生活環境(含戶內及戶外)清理消毒,及環衛工程及設施的實質改善,以及公共衛生的教育、各種公共場所(含各種營業場所如電影院、理容院、旅館、餐館、攤販、公共交通工具等等)衛生的加強管制,以阻斷各種傳染病傳播途徑,維護國民健康。以上工作是分屬於包括環保單位及衛生單位的職責,但在防疫工作上實為一體、是要全然照顧到的措施。目前,疫情的嚴重及急迫,已不容推諉、疏漏,這樣的共識及經驗,正好提示出進一步維護國民健康、提昇環境品質的具體作法。即保健、防疫是一體的,保健衛教、環境清潔、公害防治、及生活環境設施供給(如自來水供水系統、建築空調、水溝排水系統等),要各有關單位都一齊來做好,且搭配無間。

環境與健康: 
社會: 

毒!毒!毒!

根據1/18民生報載,台大昆蟲系教授徐爾烈在高雄鳳山進行蚊子抗藥性的研究,從台北實驗室南運的蚊子經高雄縣環保局噴藥後,全死光了,而關在隔壁籠子的高雄本地蚊卻因有抗藥性保護,仍然活跳跳。朝空中噴殺蟲劑的方式,雖對成蚊有效,但對幼蟲卻沒什麼效果。

根據1/22及1/27的中廣新聞網報導,彰化基督教藥毒物醫療小組調查發現,國內農民常用的除草劑與殺蟲劑等劇毒性農藥,毒性濃度比國際標準高出20倍以上。醫療小組並發現,不少農民罹患有關肝腎與呼吸道的癌症,都與長期使用農藥有關。

最近爆發的(SARS)疫情,即使世界衛生組織(WHO)的資料中不建議環境消毒,但政府的防範措施還是噴藥消毒。

過去十年,台灣人民因為癌症死亡的比例增加了一倍。癌症一躍成為台灣第一大死因,去年五月份,衛生署再度證實,「惡性腫瘤」17年來一直在台灣人民的死因中排名第一。即使是青年人口,惡性腫瘤的死亡率都已經排名第二,死亡人數遠遠超過排名第三與第四的因素(自殺、他殺),表示台灣因為癌症死亡的人口年齡越來越輕。平均每10分鐘,台灣就有一個人死於癌症。每四個人中,有一個人會死於癌症。

環境與健康: 

基因改造食品與強制標示

2003年1月1日,除了塑膠袋限用政策開始第二階段外,還有一個不起眼卻攸關人民知的權利與食品安全的法令悄悄生效,那就是衛生署於2001年2月公告的「以基因改造黃豆及基因改造玉米為原料之食品標示事宜」中的「第一階段」強制標示生效了。

我國的玉米與黃豆幾乎全由國外進口,其中又以美國為大宗,而美國正是生產基因改造食品的主要國家。據農委會一份非正式的估計,國內目前進口的黃豆有五成為基因改造,進口的玉米為三成。然而在2002年(含)以前,並未強制標示。

基因改造食品,在推動者的口中冠冕堂皇,他們說可以解決飢荒、降低農藥的使用量。然而基改作物的產量並未增加多少,有些反而減少。而降低農藥使用則是一個幌子。因為一些由農藥公司轉型的生技公司,生產能抗除草劑的黃豆或玉米的種子,但是只能抵抗其所生產的農藥,因此農夫須向同一家公司購買種子與農藥,這等於用基改作物來保證其農藥的銷路。同時,這些抗除草劑與抗蟲的基改作物,可能使雜草與昆蟲更快發展出抗藥性,而使得農藥的功能失效,其結果是農藥用量的增加、或者改用更毒的農藥。這不僅造成生態平衡的破壞,對消費者而言,更是一大健康風險。而基因改造食品本身,對健康的影響仍未可知。

環境與健康: 

為何台北市嚴以待人而寬以律己

本文亦發表於台灣立報。

最近台北士林地檢署開庭偵辦北投焚化廠垃圾未分類即進爐燃燒案。這次是檢察官在上班途中不意發現而立即指揮員警當場查扣,才能進入相關偵查。過去就經常聽聞相關檢舉,但都不了了之,而環保局亦是一概的否認,終於是並非空穴來風。

北投焚化爐是依據處理一般市鎮家庭垃圾而設計的。未有效分類的垃圾如含事業廢棄物甚至有害事業廢棄物,除可能損壞爐體外,燃燒產生的廢氣亦可能含有較高濃度的有毒氣體,如未有效的濾除,對附近居民的健康及生態環境有不良的影響。

檢察官於現場發現焚化廠容許民間代處理業未用專用垃圾袋且未簽約亦未報備就將之倒入焚化爐處理;台北市的環保局官員及現場工作人員亦未依規定抽驗與檢查,而且亦未處理廢棄物之申報資料。這些結果,台北市環保局長說是行政違規,但強調未違法,因為燃燒排放廢氣在標準值之內。

重視美濃小型焚化爐的效應

美濃小型焚化爐之設置係以1997年11月環保署公佈的「過渡時期緊急垃圾處理計劃」為依據,當時以「購買15處日總處理量350公噸民有民營小型焚化爐服務」來處理有垃圾危機的鄉鎮。先前美濃在目前焚化爐相同地點申請設置掩埋場被駁回,而轉向此計畫設置小型焚化爐以處理該鎮垃圾。在日友公司1999年3月的申請計劃書中說明「目前美濃每日一般廢棄物產量平均約為50噸,在設計時因考量焚化爐需停爐維修及必要時可支援處理附近其他鄉鎮一般垃圾,故提高焚化爐每日處理量為100噸」。該小型焚化爐運轉至今爭議不斷,最重要者在於設置的目的是處理美濃鎮的垃圾,那麼就應該不得處理其他類的廢棄物;而縣政府竟許可該焚化爐處理事業廢棄物,其理由竟然是美濃垃圾不足以滿足該焚化爐的處理量,顯然有違設立的目的;而美濃民眾更發現該焚化爐處理遠從新店過去的染料廢棄物(應屬有害廢棄物)。

再者,廠址區位一直是我國大小型焚化爐設置時的問題所在。有污染之疑的設施,尤其是焚化爐的設置應避開環境和生態敏感的地區,也就是保護區與保育區。美濃位於大高雄地區的水源區,且該廠址位於高屏溪上游行水區內,先前鎮公所申請設置掩埋場時就因行水區而被打回票,何以焚化爐就沒問題?目前該行政責任已進入司法程序,可是又過了2年,問題仍未解決。讓我們老百姓在生命受到威脅時,依賴司法保障的信心大為動搖。

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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