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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在捍衛誰的權益?

環保署所推動的垃圾焚化政策,十幾年來均以既定政策,悍然拒絕民間要求對該政策的檢討,而由於草率決策於先、極力掩飭錯誤於後,導致民間和立法院年年對環保署該項預算,都有嚴厲的杯葛。今年環保署向行政院提出的廢棄物處理方案中,強調除了繼續推動興建焚化爐外,亦規劃自2007年起逐年編列1,500多億元興建新一代焚化爐。真的,我國環保署將會是全世界推動焚化爐最積極的國家單位。尤其是看到環保署向立法院提出停建目前進行中的焚化爐興建案所需賠償的金額,不禁讓我們老百姓有莫大的感觸:到底環保署是在維護我國的環境和全民的健康?亦或是維護廠商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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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環評夠專業嗎?

據報導,坪林公投案在行政院院會引起辯論,會中郝龍斌署長「認為環保與環評是非常專業的事情,不能由民意凌駕專業。」姑且不論諮詢性公投應不應該具有法律效力,但是現今政府的決策過程普遍存在的現象正是漠視民意,徒有型式上的公眾參與,卻未於決策過程慎重考慮民意,以尋求雙贏的方案,而造成許多環評只是為既定開發行為背書的橡皮圖章。在民眾權益未能尋正常管道獲得保障的情況下,以公投表達意見,已算是相當理性的形式;而且這正是讓公共議題浮上檯面,讓大眾可以好好思考當地未來應該發展的方向,聽聽專家的意見,了解評估的根據,這是一個相當好的公眾教育機會,更可讓國內政壇擺脫空洞無聊的意識型態鬥爭。惜我們的環保署長與馬市長卻視民意如蛇蠍,深恐民意凌駕專業。何況,我們的環評真得夠專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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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又在扯濫污

環保署「在法院一再要求和解的情形下」,同意以九千萬元之代價,委託台塑處理屏東縣新園鄉赤山巖運泰公司棄置的台塑公司汞污泥。我們對此把全國老百姓當凱子的做法,且以似是而非的說辭來撇清環保署的責任,提出嚴重的抗議。

回顧環保署處理台塑公司汞污泥國際醜聞的事件,其曾信誓旦旦地說過,將嚴格把關不讓汞污泥運回國內處理。當時由於各國都不接受台塑公司委託處理該批汞污泥,而台塑公司刻意把自柬埔寨載運汞污泥的貨輪駛向台灣,在行經高雄港附近時,以輪船拋錨須緊急搶修為由申請進港,政府以冠冕堂皇的國際海事救難原則而不查明事實准許該船進港,將該批汞污泥卸下貯存於過境碼頭,並要求台塑公司提供轉運保證金五千萬元,以為輪船修復後轉運出國的保證。當時我們即已了解台塑公司的如意算盤,也知道政府虛應了事,該批汞污泥必將以各種我們百姓無法理解的理由重新登陸。果然如我們所料,該批國際醜聞的汞污泥偷偷地溜進了國門,也因此政府沒收了該筆轉運保證金五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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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要永保「安康」

新店安康,曾是個叢林茂密、伸手不見五指、盜賊出沒的地方,再加上曾有煤礦開採,故古稱「暗坑」,後更名為「安坑」,而後再更名為更文雅的「安康」,現已是個居民安居樂業的地方。

然而,在環保署推動的「鼓勵公民營機構興建營運一般事業廢棄物(含垃圾焚化灰渣)最終處置場設置計畫」下,這舊有礦坑上方的一塊50.4公頃的陡峭山坡地,引來了中信集團下的欣服公司的覬覦,被其選為一般事業廢棄物掩埋場預定地,並根據該計畫作業流程向北縣政府提出設置申請。

由於該山坡地「五級坡佔28.3%,六級坡佔56.6%,平均坡度高達60.7%」,即地目中有大半以上為林業用地。根據水土保持法,在林業用地上「從事農、漁、牧業之墾殖、經營或使用者」,即視為「超限利用」;意即農民若砍樹改種果樹檳榔者,就可能危及水土保持,何況興建掩埋場?

況且該預定地之標高由60公尺至260公尺,且上寬而下窄,而掩埋場下游300-400公尺處,即為人口稠密處。若將來此處真被設為掩埋場,由於掩埋場下鋪不透水布,勢必使地表徑流量增加,再加上所掩埋的內容物主要為灰渣(佔72%),倘若將來豪雨一來,帶下大量覆土與灰渣,再經過狹窄的宣洩口,這樣的流速恐將危及下游地區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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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議題中的民眾參與

「國家環境保護計畫」在計畫理念和目標中特別提及「全民參與」為其基本理念之一。「本計畫強調全民參與之基本精神,即所有人各盡其力、各司其職、共享所成的社會環保夥伴關係,促使社會團體參與公共事務,與各社群共同討論釐清可以擔負的職責,並加以公平分配,且其中基本前提包括提供大眾和各階層確實的相關資訊,讓大眾了解並參與決策過程。」

這個制定於1998年的我國環境保護基本指導計畫,理念非常正確。在2000年版的「環境白皮書」中,闢有專章討論「全民參與」的機制(第二篇第六章)。然而,其內容仍然不脫以政令宣導為主,少有在政策決策的過程中納入民眾參與的機制,特別是由下而上的決策模式。

由於我們脫離強人專政和一黨統治不久,民主制度也才蹣跚起步,更遑論民主社會最重要的基石市民意識的建構;特別在環境議題上更不容易有切身之痛。每有環境議題或公害發生,官方或企業均以回饋金的方式達到息事寧人,並無任何的意願進行基本的改善,因而造成資源和環境的破壞持續不斷。大家都知道,掩埋場、焚化爐、核廢料場等各種相關環保設施的興建,總是以優渥的回饋金誘引地方人士接受,而瓦解民眾參與監督的機制及考量必要的環境正義。

豈只衛生署官員不知口罩該買幾個!

最近,一位去年初請調回鄉服務的公務員朋友,低垂著氣地出現在我們辦公室,告訴我們他想再返回中央部會服務。回想著去年他告訴我們他可以回鄉一展身手,描繪著推動家鄉觀光事業與有機農業時,眼中閃耀的是不同於現在的熱切光芒。他是個想做事的公僕。

問他這一年來在地方服務的情況,他細微地回說,不曉得是不是他講話不夠清楚,他屬下竟然要他自己寫好公文,再交由他們蓋章。當他以辦事不力、並自請連帶處分,來懲處一位怠惰的下屬時,那位先生竟然暴跳如雷地跟他說,他幹了30年的公務員,從來沒碰過這種事!他並提及有些公務員平常就已官商勾結,找他們去做調查一些事情根本無濟於事。聽聞至此,不禁一嘆!

官僚系統的腐化,加上民意代表的貪婪,令想做好事的人有志難伸,革新的行動也大受阻礙。當我們民間團體整天指著政府大罵特罵時,我們心裡是多麼恨鐵不成鋼,多麼希望那位有決策權的首長,能正視我們所說的問題,並能如草上風般,帶動官僚體系一起去解決問題。但我們看到的部會首長們,最會的就是推托拉,讓問題日復一日地存在,年復一年地惡化。或許這些首長們,也早已一起同流合污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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