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台灣 Taiwan Wat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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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正義

留空間給子孫

前陣子友人攜二幼女邀我一起外出同遊。我們於傍晚時來到了政大校園,那兩個小女孩在見了偌大的操場後,興奮地繞了好幾圈,遲遲不肯回家。雖吾不復童稚已多年,但我可以感受到她們應是平常遊玩的空間過於綁手綁腳,太過束縛所致。看到她們愉悅的笑容,不禁心裡也有點為現在的小孩覺得可悲。

現在的交通政策不當,造成私車過多,車水馬龍的都市空間,使得現代人不僅要撥空溜狗,更要陪小孩出外遊玩,時時得注意小孩的安危;值此同時,我們的自然資源也急遽消失:如河流死亡、海岸被工業區包圍、山坡地過度開發、田園荒廢進而蓋起大樓或者被非法掩埋廢棄物、森林漸漸消失換來沒有水土保持功能的高冷蔬菜等經濟作物、地下水位下降、食物受到污染、生態多樣性喪失…。捫心自問,我們所能留給子孫的已經不多,但卻還是有人要得更多!

環境轉型正義

轉型正義議題並不是新鮮事

近來台灣的倒「馬扁」、擁「馬扁」波瀾聲浪,紛嚷不息。夾雜其中,更見政治工作者或學術工作者,以熱門行話「轉型正義」(transitional justice)來彼此責全或卸責。轉型正義是轉型國家(不必然是新興民主國家)對過去政權錯誤暴行和不正義行為(如侵犯人權、人道罪行、集體屠殺、戰爭罪犯等)多種內涵群策群力彌補與追究的過程,通常具有司法、行政、憲法、補償、歷史等面向。除了對受害者及親屬的安撫、對過去迫害者追究其罪行、對過去取得不當利益予以追討之外,如何在憲法、立法、司法、行政等國家未來發展的基石上,奠定正義化的標竿與驅動力,也是極其重要的課題。轉型正義的過程中,一定會面臨很多阻抗和挑戰,包括另類的「集體不正義」與「選擇性正義」等等。轉型正義並不是新鮮事,其哲理實務之思辯,甚至可溯及古希臘哲學家亞里斯多德。

轉型正義應擴及「經濟正義」、「社會正義」、「環境正義」

社會: 

休旅車風潮的省思

最近媒體報導,行政院長蘇貞昌關切休旅車的暴增,指示相關單位檢討改善,以降低高耗能休旅車風潮對環境生態帶來的負面影響,近年來休旅車的風潮,確實值得吾人深切省思。

一般所稱的RV、SUV、Minivan等休旅車,自1998年以來,成長極為神速。由大街小巷休旅車的馳騁,可知一般。國內休旅車的數量由1998年的3.62萬輛,成長至2005年的18萬輛左右,而休旅車佔整體汽車市場的銷售率,也由1997年的6%,大幅提昇至2005年的30%以上。這股休旅車的風潮,與日本於上世紀末休旅車的大行其道,情況相似。休旅車係美國於1980年製造,當時並不盛行,卻於1990年代 ,獲得逆轉,主宰著美國新車銷售市場,而汽車製造廠於歐洲所推出較小型的休旅車,其銷售量於1998至1999年間成長達26%,此可謂風水輪流轉,然政府未能及時掌握「風潮」,預作因應。

環境與健康: 
經濟: 
社會: 

環境日的省思

我們的環境有變得比較好嗎?

1962年美國的瑞秋卡森女士出版「寂靜的春天」。她提出化學物品的泛濫使用,使得大地生態遭受破壞,在春天裡,再也不能聽到輕脆的鳥鳴聲,於是,寂靜在春天裡擴散開來。瑞秋卡森的呼籲如暮鼓晨鐘,敲響疼惜環境的每一個人心。在1990年起「地球日」活動不斷的延伸到地球的每一個角落。

1972年6月5日至16日,聯合國在瑞典斯德哥爾摩召開「人類環境會議」,以「地球只有一個」為號召。這是第一個全球規模的環境會議,通過「人類環境宣言」列舉二十六項原則,成為其後世界環境保護制度的基礎。其第一原則即是:「人類擁有自由、平等與足夠生活條件之基本權利,其所處環境之品質必須容許生活之尊嚴與福祉。人們也有為自身及後代子孫而保護、改善其環境之莊嚴責任。任何助長種族隔離、種族歧視、殖民或其他形式的壓迫及外國統治等之政策,應受譴責且必須消除。」

由上觀之,環境權是人權的一部份。人類對於生活、後代、種族、國家主權都應有權利。台灣是世界的一份子,在環境人權上自是不能置身事外。1987年台灣環境保護署成立,而到2002年我們才有「環境基本法」,明訂6月5日是「台灣環境日。」

減少消費 減少造孽

我國這幾年在中國的磁吸效應下,經濟表現不如預期;而政府施政只重視少數財團的利益,貧富差距日益擴大;加上媒體常常報導有多少人自殺了,增加了社會整體的痛苦指數,認為討生活愈來愈不易,於是執政黨與在野黨都以拼經濟為口號,行政院更決定於五、六月間召開「台灣經濟永續成長會議」。然而,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經濟永續成長只不過是政治人物與財團的春秋大夢罷了!聰明善良的台灣人,難道要隨之起舞嗎?

不可否認的,現在賺錢沒有以前經濟起飛時期來得容易,然而台灣人整體而言仍過著相當不錯的生活。雖然有幾十萬的卡奴,其中有許多卻是不知節制消費所致。而貧富差距的擴大,更不是讓經濟部官員眼睛發亮的上兆產值可以解決的;而是要讓互助分享的傳統美德深入這個汲汲於營求私利與經濟成長率的民間與政策中,同時加強社會福利制度,並改革稅制使符合公平正義。

長久以來,政府、財團或媒體,很習慣地會把四小龍的經濟表現拿來比一比,就好比小時候老師或父母把幾個成績好的學生拿來評比,而讓小孩整天只關心成績單上的數字,卻忽略了其他方面的成長,也沒有回頭看看,仍有許多成績落後的同學需要關心。若說我們物質生活不富足,不僅是身在福中不知福,還落得天天造孽而不自知。世界展望會推動的飢餓三十活動中,那令人看了心疼的、眼睛大大的、身體瘦弱的非洲小孩,難道僅是我們發洩同情心、做做善事的對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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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質的仲裁

第二部門和官方的往來,常常是環保團體所看不到的。不過,最近報紙卻透露了一個有趣的報導,令人對某些公司的惡形惡狀感到不可思議,也奇怪官方卻還能把許多案子委託給這樣子的公司。同時,對國內的一些民間與官方發生合約糾紛時的仲裁結果的偏頗不公,也感到相當地失望。

據該報導,公辦民營的八里焚化廠與新竹市焚化廠,當初是由中興電工得標興建。原定88年完工,卻於過程中發生許多弊案,致工程延宕,於90年才完工。負責督導興建再交由縣市政府委託操作的環保署,於是依照與中興電工簽訂的合約,罰款超過8億元;但中興電工不服提請仲裁,結果仲裁委員會竟判定環保署「合約過嚴」,裁定歸還該筆罰款並加計利息!

甚者,中興電工以當初在與環保署的興建統包合約中的焚化操作處理費之「建議價」為500元(據了解,此建議價僅做為環保署評選興建廠商時的參考,環保署並未與之簽定操作處理合約),但經與縣市政府議價後僅剩下200元,而再提請仲裁,要求環保署給付「價差」,結果竟然還是環保署敗訴,無緣無故要賠償廠商與縣市政府議價後的價差,至今已賠償4億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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